计算机科学学院、机电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14〕2号)的精神,2022年我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两个专业需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求
根据省学位办相关文件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5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分三级进行,分别是学院审核、专家评审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二、材料及组织要求
请相关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对照《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及应用说明》(附件5)进行自查,认真组织专业相关人员填报《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附件2)以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佐证材料》(附件3),填报材料要求做到有据可查。
三、时间要求
1. 3月1日前,“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两个专业的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3,word版)应填报完毕并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教务处将进行初步审核;
2. 3月10日前,请相关学院召开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评审会,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1-3,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建设科邮箱;
3.3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3月底,教务处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建云、汤婷婷。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265564。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专业)
3.××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佐证材料(××专业)
4.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14〕2号)
5.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及应用说明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50号)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