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对“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前需开展科学论证工作,并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之一。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范围
我校获得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所有项目。
二、开题论证工作要求
1.2021年度立项的省质量工程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开题论证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请各项目负责人结合任务书,认真填写开题论证报告书(附件3),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措施、预期成果与成效、建设进度等内容,做好汇报PPT(汇报时间8分钟),论证后的目标、任务等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所在单位于3月21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开题论证报告书一式5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请发至联系邮箱,开题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2021年度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开题论证,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论证专家组3-5人,论证完成后,请项目所在单位于3月31日下午17:00前报送开题论证报告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请发至联系邮箱。
3.请各项目所在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质量工程建设水平。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020-38265564
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1年度立项的省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度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质量工程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题论证报告书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