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十四五”教学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提高教师教学研究水平,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立项研究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理论基础,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改革发展趋势,符合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

(二)鼓励改革创新

紧密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核心任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改革探索,体现教育教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探索新形势下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模式,致力于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三)注重实践应用

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本科教学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聚焦当前我校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实践。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课程思政和一流课程建设、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教学方法改革与形成性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卓越人才培养、教师教育改革、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的教学改革与研究。

二、立项范围与项目类别

(一)立项范围

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美育、劳动教育建设研究,实践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具体参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二)项目类别

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拟立项100项,设重点教研项目和一般教研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拟立项30项,一般项目拟立项70项。

1.重点教研项目。紧密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趋势,围绕推动和服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培养一流拔尖人才,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开展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特色专业群构建、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校企协同育人、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研究以及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研究成果具有对教育理论层面的创新和突破、对教学改革实践工作的重要推动、对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产生积极重大影响。

2.一般教研项目。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着重解决影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环节一般问题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手段改革、课程考核评价、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优化、教学信息化建设、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等研究与改革。

三、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凡是我校在编在岗、原则上具有不少于2年的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的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且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的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二)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不少于80%。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所有成员都必须具备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四)我校历年立项尚未结题的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经费支持与结题要求

(一)经费支持

经评审拟立项的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经评审拟立项的一般类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

(二)结题要求

1.重点教研项目。(1)至少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1篇北大核心期刊教研论文或2篇普通期刊的教研论文;(2)项目阶段性成果;(3)项目最终的研究报告及应用效果佐证材料。

2.一般教研项目。(1)至少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1篇普通期刊的教研论文;(2)项目阶段性成果;(3)项目最终的研究报告及应用效果佐证材料。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各类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2年7月-2024年7月),不能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相关规定,按期按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各类项目将在2023年7月初开展中期检查,凡是没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将视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予以终止项目研究,并追回相关经费。

(三)各类项目将在2024年7月初开展结题验收,凡是结题验收不合格项目,将作撤项处理,追回相关经费,并在全校进行通报,3年内不能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类项目申报。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教学研究立项,须由项目申请人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命名格式为“教学单位+申报人姓名+课题名”。

(二)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填写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应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三)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推荐意向排序汇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四)教务处对全校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并下拨相关经费。

七、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各教学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22年6月27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各项目申报人撰写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文件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人:胡玲、赵建云。

联系电话:020-38265564。

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