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实践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管理,强化实践教学的过程监控,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厅以及我校相关工作部署,依据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本学期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内实践教学工作

1.如需开展校内实践教学工作的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和重视学生的实践教学,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实践教学环节要严格根据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做到安排细致合理,尽可能多批次安排,责任到人。

3.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践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每天定时对实践教学场所进行打扫清洁并做好消毒工作。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应保证课前打开教室门窗,保持通风、空气流通。

4.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要做好实践教学的预约、实验(实习)报告、技术档案等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5.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准确掌握学生缺勤、早退、请假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给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确保学生的去向和安全管理。

6.实践教学期间,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疫安全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疑似新冠症状时,教师应立即上报学院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由专业人员按照应急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做好学生心理安抚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校外实践教学工作

(一)组织与管理

1.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教学单位,应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辅导员等,做好实践教学的工作计划(填写附件1)。

2.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切身利益,学生在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前,各学院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须覆盖校外实践活动时间。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执行我校“双导师制”的实践实习文件精神,认真制定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方案,召开校外实践教学工作专题会议,确定校内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各专业专任教师),认真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2)。明确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学院、实践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分工和职责,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4.为规范化管理,2022年秋季学期校外实践教学应尽量集中安排,如确实需要分散实习,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适时跟踪掌握情况,统一管理和考核。

5.各教学单位在学生进行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要根据相关规定安排探望学生,密切跟踪和及时掌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教务处对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不定期组织巡视检查,以保障实践教学质量。

6.因为疫情等原因,不符合返校标准的学生,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实践教学或采取其他替代方案,确保学生完成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和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防疫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科学防控,严禁组织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和跨省进行现场实习,将在校内开展实践教学的学生列入疫情防控重点,防止出现盲区。秋季学期各类校外实习实训(不论是分散还是集中形式),都需经教务处和学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各学院组织学生到省内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时,要认真研究实习点的当地防疫要求,有特殊要求的,要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若需要,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落实安排。实习期间须严格按当地政府和实习单位要求就地防控。对安全防护存在隐患的单位,应与实习单位研究改进,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应立即暂停实习安排。

3.各教学单位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和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动态,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2)。每日做好缺勤、早退、请假、体温检测记录,发现疫情防控风险或漏洞要应及时分别向所在学院党政领导、学校防疫办、校医室和教务处汇报。

4.实习单位不能安排住宿的,学生可以采取其它交通方式,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学生,应做好往返途中防护措施,凡是走读(早出晚归)且需要住校的实习生,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走读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3),凭学校相关部门制作的出入证件进出学校校门。

四、时间安排

1.8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及时报送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计划(附件1)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学院有需要走读(早出晚归)且需要住校的实习生,请各单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走读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3);

2.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教学单位应进行校外实习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撰写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报告,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学生实习点;

3.12月底,各教学单位完成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总结相关工作。要注意收集保存学生、指导教师实习工作簿和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果材料、学生实习工作照片、学院实习工作小组检查实习照片等材料,并完成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及存档。

五、材料要求

为做好专业实习工作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对实践教学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8月31日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计划表》(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走读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3)。以上材料电子文档(WORD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东校区一教807)。中期检查及实习总结等材料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实习交通安排

各教学单位如有实习用车需求,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附表1.1),在实习前一周要求报送实习计划(附件1)和用车需求,教务处协助各教学单位安排实习中接送学生用车。

(二)相关表格

有关实习表格请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实践科表格→实习教学(相关表格)上下载。

联系人:张老师,闫老师,联系电话:38265717。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计划表

1.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

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

1.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走读学生情况汇总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