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我校各校区开展线上教学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现就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线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考试组织形式

1.创新课程考核方式。各单位根据课程实际,坚持以客观反映、准确评价学生对所学课程知识的整体把握、灵活应用为原则进行考试工作,尝试创新课程考核评价方式,可灵活采取试题答辩、资料分析、课程论文、总结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考试。

2.利用考试平台进行考试。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实际,可利用超星等平台组织实施考试,同时要求学生开启摄像头进行全程摄像监控。推荐利用腾讯会议作全程直播监考,实现方式:两台手机或一台手机+一台电脑,其中一台手机置于考生周边专门用于腾讯会议进行全景、全程摄像监控;另一台手机或电脑用于考生答题。使用腾讯会议平台的,请各教学单位提前统筹协调处理好会议号等问题。

(二)强化过程性评价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应强化过程性评价,增强考核评价的多元性。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具体占比由各教学单位协同各门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线上教学具体情况自主确定。

(三)精心制定方案

1.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做好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考核组织与管理,根据学校课程考核有关规定,结合各课程特点和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制定课程线上考核总体工作方案,严格线上考核组织管理,强化线上考核规范,保障考核公平公正。

2.各教学单位应在教务处组织开展的在线考核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监考老师进行线上考试的操作指导,确定好监考老师的职责安排,确保监考老师熟练掌握试题发布、试卷回收等平台操作步骤,熟悉考试流程和应急处理预案等问题。线上考核有关教师和学生的具体要求及操作指引见附件1。

3.要深入了解考生具体情况,摸排学生设备情况,提前发布考试要求与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考前设备的准备、检测和调试。个别学生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报各单位研判后进行个案处理。

二、考核时间安排

(一)总体安排

1.为避免考试时间冲突,公共课程考核时间相对集中,各校区公共课具体考核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2.我校各年级学生的期末非公共课程考核,属于考查性质的课程,原则上在教学周最后一次课进行考核;各单位安排在考试周考试的课程,教务处统筹安排在第18周(2022年12月26日-12月30日)进行集中考核,其中河源校区在第17周(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进行集中考核。

(二)考试时间段安排

东校区、西校区和白云校区线上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08:20-10:2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4:20-16:20

河源校区线上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08:00—10:0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3:30—15:30

第四场:16:00—18:00

(三)工作进度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2月14日前完成期末考试计划的设置、排考任务的确定、考试时间的确定、监考教师的确定。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第18周周五)之前完成所有课程期末考核工作。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月15日23:59之前完成本学期所有考核课程成绩的网上录入工作。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成立线上考核工作小组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系部主任、教务员、辅导员等为成员的线上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期末线上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等工作。

(二)实行校院两级线上巡视制度

1.各教学单位巡考组对每场线上课程考核要逐一巡查,对于监考工作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考生违纪作弊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学校会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周的课程考试情况进行集中线上巡考。

2.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布置完成课程考核,确保课程考核按进度安排有序进行(见附件3)。因线上考核造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线上考核纪律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对参与在线考核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强调工作纪律,做好试卷的保密安全工作,在试卷传送和保管过程中杜绝发生试卷泄密事故。

(二)主监考老师如遇到意外情况应立即上报本单位线上考核工作小组。监考教师不得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考过程中远离监考平台,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遵守考场管理相关规定。

(三)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倡导“诚信考试”,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附件4),努力营造良好的线上考核氛围,避免在线考核中学生代学、代考、抄袭等违纪作弊现象。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能对试题进行截屏、拍照等手段泄露试题和答案,不得通过手机、QQ等各种手段向他人寻求答案,一经查证,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旷考处理。在线考试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的,由监考老师、任课教师和线上考核工作小组及时沟通并确认核实情况后进行特殊个案处理。

五、试卷归档

(一)实施在线考试的,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下载打印学生的电子答题纸进行批改,以便留存批改痕迹。

(二)教师应做好在线学习相关的过程考核成绩评定记录及佐证材料,妥善保存试题、学生提交的电子版答题纸、监考视频等在线考试资料。

(三)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将试卷A/B和参考答案,考场记录表(附件5)、考核资料(试卷、大作业、论文等)的电子归档,以及纳入该门课程成绩评定的每个考核项目,均应进行相关考核资料归档,在线课程考核资料以电子归档为主,纸质材料归档补充(按照专业评估认证要求等,做好纸质材料样张归档),归档材料确保成绩评定依据充分、真实有效。

(四)按照学校考核管理规定,在下学期前三周内完成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

六、材料报送及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和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于2022年12月14日(周五)下午5:00前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jwk@gpnu.edu.cn(广州校区);邮箱gpnuhyjwb@163.com(河源校区)。

(二)各教学单位应合理配置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30人以上(含30人)不足60人,配备2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含60人)不足90人,配备3名监考人员。

(三)考试周前考核的课程无需统一报送期末线上课程考核安排表。此类课程考核期间,各教学单位按学校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自行组织巡考。

联系人:代老师(广州校区) 联系电话:020-38257798

              张老师(河源校区) 联系电话:0762-8883021


附件:

1.线上考核有关教师和学生的具体要求及操作指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各校区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进度安排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诚信应考承诺书

5.考场记录表(在线考试专用)

6.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线上课程考核安排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