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实践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管理,强化实践教学的过程监控,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依据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本学期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内实践教学工作

(一)做好前期准备,合理安排教学。如需开展校内实践教学工作的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和重视学生的实践教学,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践教学环节要严格根据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做到安排细致合理,尽可能多批次安排,责任到人。

(二)做好场所及材料管理。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践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每天定时对实践教学场所进行打扫清洁并做好消毒工作。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应保证课前打开教室门窗,保持通风、空气流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要做好实践教学的预约、实验(实习)报告、技术档案等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考勤制度。请任课教师准确掌握学生缺勤、早退、请假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给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

二、校外实践教学工作

(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教学单位,应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辅导员等,做好实践教学的工作计划(填写附件1)。

(二)落实“双导师制”。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执行我校“双导师制”的实践实习文件精神,认真制定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方案,召开校外实践教学工作专题会议,确定校内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各专业专任教师),明确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学院、实践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分工和职责,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三)规范管理学生校外实践。2023年春季学期校外实践教学应尽量集中安排,如确实需要分散实习,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适时跟踪掌握情况,统一管理和考核,及时掌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动态,每日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学生在参加校外实践活动前,各学院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须覆盖校外实践活动时间。

(四)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各教学单位在学生进行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要根据相关规定安排探望学生,密切跟踪和及时掌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教务处对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不定期组织巡视检查,以保障实践教学质量。

(五)做好防疫准备与健康管理。各学院组织学生到省内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时,要认真研究实习点的当地防疫要求,有特殊要求的,要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实习期间须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实习单位要求就地防控,按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实习报备。2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及时报送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计划(附件1)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附表1.2);以上材料电子文档(WORD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实践科(东校区一教807)。

(二)中期检查。4月中旬至5月上旬,各教学单位应进行校外实习工作中期检查工作,撰写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报告,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学生实习点。

(三)实习总结。6月底,各教学单位完成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总结相关工作。要注意收集保存学生、指导教师实习工作簿和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果材料、学生实习工作照片、学院实习工作小组检查实习照片等材料,并完成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及存档。中期检查及实习总结等材料报送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实习交通安排。各教学单位如有实习用车需求,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附表1.1),在实习前一周要求报送实习计划(附件1)和用车需求,教务处协助各教学单位安排实习始末接送学生用车。

(二)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计划表

1.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

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学生情况汇总表

2.学生实习报告(格式)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鉴定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教学大纲模式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协议书(参考样式)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总结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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