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大论述,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听课评议制度》(广师大〔2019〕647号)要求,各教学单位领导及系、教研室负责人应身体力行,深入教学第一线,带头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强化校内课堂教学交流研讨,实现教师同行互助合作和对青年教师的帮扶,促进教师自我反思和专业成长,不断提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我校全员听课评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评课重点对象

各教学单位开展全员听课评课工作,需重点听取以下任课教师授课情况:

(一)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教师。

(二)青年教师尤其是近三年新进教师。

(三)学生评教排名在本单位后20%的教师。

二、听课评课学时要求

(一)学校各级领导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各教学单位系或教研室负责人12课时。

(三)任课教师8课时。

(四)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根据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开展听课活动。

三、听课评课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形成良好的听课评课氛围,及时掌握任课教师上课的第一手材料及课堂教学质量信息,不能流于形式。

(二)各教学单位的院长和书记需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及教师同行听课评课的布置、指导工作,要充分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对课堂教学工作意识形态进行专项督导,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帮扶教学效果不够好的教师。

(三)各教学单位的每一个系(部)或教研室需制定本学期听课活动方案,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工作方案》(见附件1),经过集体讨论协商,确定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听课人员,将计划提交给本单位汇总,由各教学单位将听课活动开展计划提交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四)各教学单位及系(部)或教研室需每月开展一次听课活动,并填写上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总结报告》(见附件2),有针对性地分析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帮扶及整改措施。

四、听课评课填报要求及方式

(一)听课评议填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的任课教师听课评课时须在每次听课后及时在学校企业微信或腾讯问卷手机端或网页端的问卷提交本单位全员听课评议表。

2.各教学单位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管理本单位听课评议数据。在每月末(寒暑假除外)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通过腾讯问卷进行采集、统计全员听课评议数据。

(二)听课评课填报方式

各教学单位全员听课填报使用学校企业微信入口进行登录填报听课评议信息。路径如下图:

五、听课执行情况处理

(一)学院每月对任课教师听课情况、听课评议表反馈的信息以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学院全员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报送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并作为改进教学和考核教师工作质量的依据。

(二)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具体要求,任课教师应认真执行全员听课制度,学院负责建立全员听课档案,每月全员听课工作的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听课制度系部、个人,学院内部表扬;对不认真执行听课制度的系部、个人,学院内部提出批评。

(三)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定期抽查各教学单位全员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将各教学单位落实全员听课评课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六、材料报送

(一)请各教学单位2023年3月1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工作方案》(附件1)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盖章版版交到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本学期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单位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总结报告》(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盖章版交到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任老师、龚老师 联系电话:38256485。

办公地点:东校区第一教学楼801A。

联系邮箱:gspj@gpnu.edu.cn。


附件:

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工作方案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员听课评课总结报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