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改革,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重点,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及认定
(一)本批次共有582家企业 (附件1),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
(二)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可申请认定,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认定为省级教研教改项目。并依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入工作量。
二、时间安排
(一)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二)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三)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开展成效是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其实践效果的重要体现,也是“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动员及组织工作,依托项目与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对接,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二)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尽快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注册,查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及高校申报说明(网址:http://cxhz.hep.com.cn/r/w)。另请加入学校申报交流QQ群“【申报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群号:733064469。或者用QQ扫码进群。
(三)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各不相同,以系统企业要求为准,敬请留意。
(四)假期内申报书用章时间(教务处公章)和地点:
7月12日、13日,东校区行政楼206;
7月26日、27日,东校区行政楼203;
8月10日、11日,东校区行政楼203;
8月23日、24日,东校区行政楼206。
每日值班时间9:00-11:30,15:00-17:00。
协议请依据学校合同管理规定通过OA系统申请学校公章或合同章。
(五)原则上,每个单位2023年全年度推荐申报数量不得少于10项,并将第一批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第二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excel+盖章pdf扫描件)分别于9月5日和10月18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胡玲;联系电话:020-38265564;
邮箱:gsjyk@gpnu.edu.cn;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附件:
1.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书模板
4.合作协议模板
5.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