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期末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2.各教学单位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二)实行校院两级考场巡视制度

各教学单位巡考组对每场考试要逐一巡查,对于监考工作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考生违纪作弊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考核工作的安排

(一)考核方式

1.理论课程

(1)考试类课程。主要采用2小时闭卷考核方式。若考试时间不足2个小时,需要向本单位教学院长提交申请说明具体理由,并报教务处审批。

(2)考查类课程。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开、闭卷笔试、口试、实际操作、大作业、课程论文或读书报告等不同形式,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上报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再组织实施。

2.校内实践课程

鼓励结合专业知识,以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作为考核形式,重点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时间安排

1.总体安排

(1)为避免考试时间冲突,学校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将进行公共课程集中考试,各校区公共课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我校各年级学生的期末非公共课程考核,属于考查性质的课程,原则上在教学周最后一次课进行考核;属于考试性质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在第19周-20周(2024年1月8日-1月19日)进行集中考试,其中河源校区在第19周(1月8日-1月12日)进行集中考试。

(3)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程》(广师大〔2019〕634号)(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期末课程考核相关工作。

2.考试时间段安排

(1)东校区、西校区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8:20-10:2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4:20-16:20。

(2)白云校区、北校区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9:00-11:00;

第二场:14:10-16:10;

第三场:18:30-20:30。

(3)河源校区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8:00-10:0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3:30-15:30;

第四场:16:00-18:00;

第五场:19:00-21:00。

3.工作进度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第17周周五)前完成:期末考试计划的制定,排考任务的下达,考试时间及监考教师的确认。

(3)各校区请于2024年1月19日(第20周周五)前完成所有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并于2024年1月26日23点59分之前完成所有课程考核成绩网上录入工作。

三、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1.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和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相结合,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和检查督导,逐个环节压实责任,确保考试运行平稳有序。

2.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对监考教师的培训教育,使每一位监考教师都掌握违纪作弊行为的判定依据和处置流程。考试过程中,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职尽责,发现违纪作弊苗头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将违纪作弊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已成事实的违纪作弊行为要如实填写考场报告单并及时取证上报。

3.各教学单位要开展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考风考纪教育,强化学生对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学生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九、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十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关于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规定,对学生加强警示教育,鼓励学生认真备考,诚信应考。对于学生考试违纪情况于本场考试结束后两天内报送至教务处和学生处,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二)试卷的命题、送印与保密要求

1.试卷命题

(1)课程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题量适中,题型力求多样化,难易程度合理。试题表达应简明、准确,符号使用规范,不出偏题、怪题。

(2)试题要重在应用,鼓励创新,以培养和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创新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为重点,达到真实反映学生学业水平和应用能力的目的。

(3)原则上选课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命制难易度和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同时作为考试用卷,AB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且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在同类考试中已使用过的试题;通识选修课可只出一套试卷。命题的同时要拟制出与试卷相匹配的参考答案和可操作的、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或考核要求。

(4)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基本相同的平行班课程,原则上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试卷审核与印制

(1)开课单位负责人应在考试(考查)前三周对试卷质量进行评审。

(2)任课教师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试卷命题审批表》(审批表及课程教学及考核材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并经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负责人)审查和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学院分管领导从A、B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集中考试试卷,另一套试卷由学院保存,作为应急备考或补考试卷收入试卷库。

(3)试卷要使用学校统一的试卷格式,一律使用打印稿,书写要需符合存档要求。

(4)试卷的印制需在开课单位办理印制审批手续后送交教务处印务中心印制,同时做好考前试卷的交接、保管及分发工作。

3.试卷安全与保密

(1)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增强试卷保密责任意识。

(2)命题、审题、交送、印刷和保管等接触试卷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工作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卷内容,违者要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三)考程表的编排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以课程归属为原则编排“期末考程表”,即归属于某教学单位的课程,则由该单位负责该门课程的教学,同时也负责该门课程的考试,包括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场所、监考人员,以及考试当日试卷的发放和回收。

1.合理确定考试时间

(1)全校性公共课由教务处审定考试时间,非公共课程一般由各开课单位自行确定考试时间。

(2)跨院课程的考试时间应由课程归属单位与考生所属单位协商后确定,不能与考生其它课程的考试时间相冲突。

(3)同一门跨院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应统一,以方便统考。

(4)考程表应按规定格式编排,初排后应认真检查,避免错排、漏排(特别要注意跨院课程的考试安排)。

2.科学编排考场

(1)教务处根据各单位所负责课程的学生班级数量将考场资源分配到各教学单位,各单位据此具体安排各班级各门考试课程的考试地点。其中,跨院课程的考试地点由课程归属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考场资源来安排。

(2)考场一律隔位编排考位,考生须对号入座。

3.配齐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安排由课程归属单位负责。

(1)全校性公共课因考试班级较多,各学院应向公共课教学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监考人员。

(2)跨院课程在课程归属单位提出要求的情况下,考生所属学院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监考人员。

(3)各教学单位应合理配置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30人以上(含30人)不足60人,必须配备2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含60人)不足90人,必须配备3名监考人员。

4.发放和回收试卷

(1)课程归属单位应做好试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教务员应于考试前两日认真检查试卷的准备与到位情况,保证考试当日试卷的及时发放。

(3)跨校区或跨学院统考的课程尤其要注意试卷的提前到位和及时发放。

(四)试卷评阅与成绩提交要求

1.认真评阅试卷

(1)任课教师要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评阅、成绩评定及归档与保管的规定》(广师大〔2020〕295号)(见附件4)的要求,对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进行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分析。统考科目实行集中流水阅卷。

(2)阅卷期间不接待学生查询,不向学生泄露考试成绩。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试卷分析并填写试卷分析表,以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也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已阅试卷进行核查。

(3)试卷评阅和总评成绩评定工作应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考试成绩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2.及时提交成绩

(1)为使学生能及时查询本学期各科考核成绩,方便学生下学期初的补考及选课,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各位任课老师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成绩的网上录入工作。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时进行成绩录入的,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按学校教学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2)待各科考核成绩提交后,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在教务系统查询各科成绩,尤其是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以方便学生利用假期复习,准备下学期初的补考。

(五)考核材料的保管与归档要求

1.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教学材料及考核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归档与保管工作。

2.凡是归档过程中,缺少相关材料,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工作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38257798

联系邮箱:gsjwk@gpnu.edu.cn

办公地点:东校区办公楼203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校区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程》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及考核材料相关表格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评阅、成绩评定及归档与保管的规定》





教务处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