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引导教师积极投身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践工作,现对已经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并完成结题的项目,开展省级教研教改项目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验收通过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验收通过的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

二、材料提交

(一)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9日17:00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省级教研教改项目认定书(见附件)

2.项目申请书

3.合作协议

4.项目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

5.企业出具的项目结题证书或证明(含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验收通过的有关截图证明)

(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签字盖章版扫描件,文件夹命名格式: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或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省级教研教改认定。

(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材料发送至gsjyk@gpnu.edu.cn;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发送至741180294@qq.com。

三、工作联系人

(一)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胡玲;联系电话:020-38265564

(二)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

联系人:黄曼琳;联系电话:020-38256671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教研教改项目认定书





教务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