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及其业绩金发放,现开展 2023 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线上系统填报与校对工作。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广师大〔2022〕385 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重大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办法》(广师大〔2022〕386 号)(见附件 1)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教育教学工作量线上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2023 年度承担教学建设类与教学成果类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以及承担教学计划外工作、校外实践教学与指导研究生的教师。
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学工作量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jxgzl.gpnu.edu.cn/yjkh/xtgl/login/slogin.zf,校外网需先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再登录教学工作量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务必观看附件 2 视频)。
2. 填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教学建设类工作量与教学成果类工作量”的对应类型和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同一项目如有多名成员共同参与,仅由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人填报并分配各成员教学工作量,其他成员不得在系统重复填报。
(3)上传项目佐证材料扫描件 PDF 版:立(结)项文件(标注项目关联页);获奖证书;教研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正文;教材需上传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大创项目结项和互联网+大赛获奖的,必须提供有盖章的结项证书或获奖证书。多佐证材料请整合成一个 PDF 文件,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后上传。
(4)本次填报项目为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正式发文立(结)项、获奖、见刊或出版的成果。
(5)同一项目的工作量按最高级认定,不重复填报计算。
(6)教研论文、出版教材等成果如已在科研成果中认定通过的,不得在教学工作量系统二次填报。
2024 年 1 月 23 日至 2 月 29 日,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2024 年 3 月 10 日前各单位教学秘书根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在教学工作量平台完成全部审核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2 视频)。
教师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校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信息门户—教务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2 视频)。
(1)教师须认真阅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教学计划外工作量、承担本科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量与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如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按不超过 4 学时/半天,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2)本次填报工作量时间范围是 2022-2023 学年第 2 学期与 2023-2024 学年第 1 学期这两个学期承担的工作量。
2024 年 1 月 23 日至 2 月 29 日,教师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2024年3月20日前各单位审核人对本单位教师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在教务系统完成全部审核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2 视频)。
三、特别说明
1.本次工作量的填报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和教学建设成果类工作业绩金等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2.录入教学工作量平台的项目将作为学校教学建设类、教学成果类工作量认定与核发业绩金的唯一依据,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各单位必须严格把关。
1.教研教改类项目、成果、教师比赛获奖等(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赵建云、胡玲、张爽爽; 电话:38265564;
2.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科创活动,校外实践教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1.教研教改类项目、成果、实习实践(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田甜、梁娟、娄灵; 电话:38257203;
2.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科创活动(研究生院学工办)
电话:38813823;地点:东校第一教学楼 1108。
3.教师比赛获奖、教师指导学生学位论文(设计)获奖(研究生院学位办)
2. 教学工作量填报操作流程视频(解压缩包密码下发各单位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