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文件精神,为适应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现结合我校实际,面向全校招募《军事理论》课程任课教师。授课校区为各学院2024级学生所在校区,具体时间、地点由武装部统筹安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介绍

(一)课程定位

《军事理论》是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设置的面向全校本科生的通识必修课程。军事课以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为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建设国防后备力量服务。

(二)课程目标

通过军事课教学,让学生了解掌握军事基础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

(三)授课方式

《军事理论》为公共必修课,开设36学时,记2学分。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授课,线上教学可通过公共课程平台资源来组织学生学习。课程大纲、课件、课程平台资源等统一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招募范围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职教师、科研人员、教辅人员、实验员和管理干部。

三、各学院选派授课教师数量

各学院必须选派至少1名军事理论课程授课教师。2024级学生人数≥300的学院必须选派2名授课教师。建议开课量少的学院尽量多推荐授课教师。

四、授课教师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校内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从事过教学工作,具有部队背景及经历者优先聘任;

(三)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热心教学工作,具有履行军事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学研究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五、选派流程

请各学院务必落实授课教师的选派工作。授课教师于2024年7月13日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军事理论>授课教师申请登记表》,经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签字盖章版扫描件至下方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玉林

电 话:020-38256672

邮 箱:songyulin@gpnu.edu.cn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军事理论》授课教师申请登记表





武装部   教务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