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2023级同学: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师大〔2022〕98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各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待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开始接受2023级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查阅限制条件及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

(一)相关限制转专业条件

1.已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2.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到行政或党团组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或联合培养的学生。

4.应作为退学处理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5.艺体类与非艺体类专业之间互转的学生。

6.不符合当年招生专业对文、理科生源限制规定的学生。

7.原招生计划说明四年均在河源校区培养的学生,只能在河源校区开设的四年建制专业范围内进行转专业申请,不得跨越原招生院校代码80004(河源校区)范围申请转专业。

8.广州校区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河源校区四年全建制专业。

9.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教师专项计划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0.其他限制条件请参照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二)各学院2023级接收转专业计划(见附件1)包含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转入条件、考核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报名前须认真查阅。

(三)学生须符合学校和接收学院规定的转入条件方可申请,若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等有疑问,可通过拟转入接收学院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了解咨询。

(四)每位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五)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慎重对待转专业这一选择。报名前须与家长充分沟通,获得家长同意。待学校公布正式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不能再退回原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

(一)各学院学生查看系统相关信息及申请转专业时间:814起至8月20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在受理时间内登陆“正方教务系统”根据要求填写转专业信息,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模板)》扫描件或清晰电子照(附件2),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批。(具体操作见附件3)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本学期发布的《关于做好我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2023级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表

2.家长知情同意书(模板)

3.正方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流程(学生操作版)


教务处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