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有关精神,依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现开展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申报专业
按照广东省最新文件要求,2025年我校参加新增学士学位授予申报的专业如下:
二、审核要求
根据省学位办相关文件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5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分三级进行,分别是学院审核、专家评议组评审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三、材料及组织要求
请相关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对照《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进行自查,认真组织专业相关人员填报《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3)、《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附件4)以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佐证材料》(附件5),填报材料要求做到有据可查。
四、时间要求
(一)2月28日前,请相关学院召开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评审会,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3-5,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学建设科邮箱;
(二)3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议组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3月底,教务处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张爽爽。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265564。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3.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4.××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专业)
5.××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佐证材料(××专业)
教务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