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遴选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省厅要求,学校限额推荐3人。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各项工作;

(四)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或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以上以及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持人(成果奖排名第一的持有人)优先;

(五)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材料要求

请相关教学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推荐申报,组织填写《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委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委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需加盖公章)。并请于2025年2月24日17:00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word版+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以“教学单位名称+基础教育教指委推荐材料”命名,无需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赵建云;电话:38265564。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2.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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