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省高职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一)前期未参加过验收的2021年省教改项目;
(二)已到期的2023年省教改项目。
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以项目申报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重点考察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效果、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及结论
(一)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校内验收工作。省教育厅对校内验收通过的项目组织开展省级验收。
(二)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
(三)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省级验收结论直接采用校内验收结论。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立项,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1.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2.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且属于第二次参加验收的项目。
(五)首次参加验收的项目,如此次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可参加下一年度验收;如下一年度验收仍不能通过或不参加下一年度验收的,撤销立项,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四、工作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2025年9月4日前,学院评审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并做好佐证材料,加佐证材料目录(附件3)。填写时,需注意建设成果应与建设目标相对应;佐证材料应与建设项目有明确的逻辑关系且能对项目形成有效支撑。佐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索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出具不少于150字的初审意见。验收专家数不得少于3名,其中,项目组成员不得作为验收专家,外单位专家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所有专家均须具备高级职称。
(二)2025年9月5日前,学院提交材料
1.材料清单:(1)《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4 ,word版+pdf盖章扫描版);(2)《项目申报书》(word版+pdf盖章扫描版);(3)《结题验收登记表》(word版+pdf签字盖章扫描件,项目经费决算情况部分需盖财务处章,学校负责部门意见栏无需盖章);(4)佐证材料(pdf文件)。
2.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省高职教改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发至邮箱gsjyk@gpnu.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三)2025年9月10日前,学校验收并公示
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并按照省厅要求,校内验收结果在官网公示5天。
(四)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省厅并建立工作专栏
验收材料统一报送省厅,并在学校网站主页建立“2025年省教改项目验收”工作专栏,将验收材料及其相应的佐证材料等上传至验收专栏,供专家网上评审使用,相关材料将面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省高职教改项目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发挥教改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项目验收材料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项目负责人精心准备,切实做好结题材料填报、成果总结整理等工作。
(二)对暂缓通过的项目,教务处依据专家组意见向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申报教务处组织的任何教学项目。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对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金,项目负责人必须主动退还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申报教务处组织的任何教学项目。
联系人:胡玲,联系电话:38265564,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验收项目名单
2.结题验收登记表
3.佐证材料封面模板
4.验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