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内申报与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分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两类:

高等教育类推荐限额为8项,包括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推荐限额为2项,职业教育类、继续教育类各1项。

申报要求

(一)申报教材第一主编(作者)须是我校教师,并会同教材出版单位申报。

(二)申报教材应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纸质教材+数字资源、数字教材等。原则上应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同版次的同一种教材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申报高等教育类优秀教材的应是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教材政策及管理规范;职业教育教材应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历教育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须符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教材政策及管理规范;继续教育教材应为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且在教材封面等位置有“用于继续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显著标识或说明。

(四)对于同时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五)以下教材不参加遴选:

1.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境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

2.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所编写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

3.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4.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且未改版的教材。

三、工作程序

(一)7月3日9:00前填写申报意向,有意申报的教师通过问卷星填写预申报表(填写链接:https://www.wjx.cn/vm/Yu9fiot.aspx)。

(二)7月3日至7月7日准备申报材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7月8日前评审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推荐教材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7月15日前在申报系统填报材料,建立推荐教材展示网页,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格资格审查,将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立德树人成效作为首要标准,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不得推荐申报。

联系人:胡玲,电话:020-38265564,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址:东校区行政楼206。





教务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