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征求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相关案例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结合开展“人工智能+”情况,特别是在个性化学习辅助、智能教学辅助、智能实验辅助、教育资源智能开发与推送、教育评估与决策支持等应用场景情况,积极申报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
二、工作要求
(一)征集条件
典型案例申报需满足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其中,专项条件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实际自行制定,基础条件如下: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应于近三年内在广东省内启动实施。
2.典型案例包括智能化解决方案、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等,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
3.案例项目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技术路线具备创新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扩能增量、提质增品、降本增利、提效增值等方面效果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良好,具备较强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为行业智能化转型提供示范。
4.报送案例需符合征集方向要求,可对外公开宣传;项目应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材料应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数据详实;文字表述应简洁明了、生动形象,并附对应的图片等宣传素材。
(二)遴选推荐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征集工作,广泛发动本学院教师参与申报,做好申报案例的审核把关、遴选推荐等工作,请于10月10日前将典型案例(word版,模板见附件1)和《推荐案例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加盖学院公章扫描版)发送到教务处联系邮箱,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三)发布推广
后续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推荐案例进行整理,对入选案例进行汇编发布,并结合行业活动、宣传报道、标杆访学、专题展览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切实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以行业应用促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联系人:赵建云。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联系电话:38265564。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2.推荐案例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