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5〕23号)(附件1)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与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范围

本次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含本科和研究生)、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等类别,实行分类申报。我校可申报以下3类:

(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要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资源建设、教育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中《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申报指南》。

(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在我省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包括专科层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业培训等)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中《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指南》。

(三)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全省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或实质承担本科生、研究生培养任务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均可参与评选。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中《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指南》。其中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生)成果奖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限额

(一)本届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表彰名额450项,职业教育类表彰名额500项,高等教育(本科)表彰640项。

(二)我校基础教育类推荐名额12个、职业教育类推荐名额7个(其中高职类5个、中职类1个、终身教育类1个),高等教育类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校各单位,尤其是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统筹和组织工作,要把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

(二)认真组织。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一线骨干教师等作用,组建高水平的申报团队对本学院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梳理,提出成果的核心观点,提炼出教学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具体方法;收集解决问题所取得的成效;收集成效的支撑材料;发表教改论文或组织成果宣传。

四、工作程序

(一)预报名(93日前)。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附件1里各类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指南的申报范围、申报要求等内容,有意申报的教师于9月3日(周三)下午17:00前在线填写《预申报表》,链接见https://www.wjx.top/vm/PTrqopT.aspx#。

(二)提交资料(915日前)。申报人填报《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申报表》及其他成果材料(详见各类型成果奖申报材料要求),于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7:00前通过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平台(http://gpnu.kypt.chaoxing.com)提交。

(三)专家评审(9中旬)。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出拟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名单。

(四)公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专家打磨会。教务处邀请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打磨修改完善。

(六)上报。9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本次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和各有关成果完成人给予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   联系电话:020-38265564

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

1.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申报表

4.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推荐书

5.2025年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



教务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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