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校外实习是高等教育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是衔接理论知识与行业需求、提升学生职业素养的关键途径。为保障秋季学期校外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实习质量与安全管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提示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制定实习计划。各教学单位可成立校外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教务员等),牵头制定含专项实习项目的详细计划(附件1),明确目标、内容与进度。

(二)落实“双导师制”。建议召开校外实习专题会,确定校内外指导教师(校内原则为专业专任教师),划分各方职责,确保实习全过程有指导、有监督。

(三)强化实习前动员与培训。各教学单位应在实习启动前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重点开展安全实习教育(含人身安全、职业安全、交通安全等)和职业礼仪培训(含职场沟通、行为规范等)。

(四)规范实习组织与协议签订。倡导优先安排学生集中实习,保证实习内容与专业高度匹配;确需分散实习的学生,应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2)及实习单位接收证明。为保障学院相关权益,所有实习生(含集中、分散)应签订第三方实习协议(参考附件3 、4样式),明确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权利与义务,协议原件可由学院存档。

(五)安全与管理责任。学院需为全体实习生购买覆盖整个实习周期的意外伤害保险;指导教师可定期跟踪学生实习动态,做好过程管理与考核记录;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二、校友邦平台的使用

自本学期起,我校所有校外实习工作将统一通过“校友邦校外实践教学平台” 开展过程性管理,覆盖实习计划提交、实习过程记录、实习材料上传、实习成绩评定等全环节。其中,需上传的实习材料包括安全责任书、实习报告、三方协议书、成绩鉴定表,若材料为纸质版,可直接拍照上传。请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组织实习指导教师与相关学生尽快熟悉平台功能。

三、材料要求

(一)实习计划表。9 月 15 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计划表》(附件1)的电子文档(WORD 版 + 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

(二)校外导师名单。11月中旬,提交本学期校外实习指导老师汇总表(附件5);校外导师聘书由各学院按模板(附件6)打印。

(三)中期检查与报告。11 月中旬,各教学单位应完成实习中期检查(由各学院牵头各地区开展,每个学院宜完成不少于5 所学校的中期检查任务),了解学生实习进度及安全状况,撰写中期检查新闻稿。

(四)实习总结。1 月 10日前,各学院应完成实习工作总结,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总结表》电子文档(WORD 版 + 盖章扫描版)(附件 7),

(五)实习材料存档。1 月 10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实习工作总结,收集整理以下材料并存档:二级学院实习计划、中期检查报告、学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8)、实习鉴定表(附件 9)、实习成果材料(实习工作新闻稿、实习照片、学生实习优秀案例等)、实习总结表等。学校将审查材料完整性与成绩数据。

四、工作联系人

陈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邮箱:gssj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计划表

1.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用车申请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分散实习申请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协议书(参考样式)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协议书(参考样式)

5.学院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校外实习指导老师汇总表

6.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证书制作说明及模板

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总结表

8.学生实习报告(格式)

9.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鉴定表





教务处

2025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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