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现需各学院选派《劳动理论》课程任课教师,授课地点为河源校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介绍

(一)《劳动理论》是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设置的面向全校本科生的通识必修课程。课程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该课程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重在让学生理解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主张以及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二)《劳动理论》为公共必修课,开设16学时,记1学分,在大一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为第2-9周,线上和线下课程分别为10学时、6学时。线上课程的教学由授课教师通过超星平台线上课程资源组织学生学习。

(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程、教材、课件、线上教学资源由教务处(美育中心)提供。

二、选派任课教师数量

请财经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管理学院、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音乐学院、自动化学院根据附件1,选派授课教师。原则上不选派辅导员,建议优先选派班主任担任劳动理论课程授课教师。

三、选派授课教师条件

(一)已有高校任课经历。

(二)热爱劳动教育工作。

(三)具有劳动理论、劳动实践教育,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经验的优先。

四、课酬发放标准

《劳动理论》课程为公共必修课,课酬将按公共课标准发放。

五、截止时间

请相关学院务必落实授课教师的选派工作,并将附件2于11月19日(星期三)前发到指定邮箱。

六、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0-38265717

邮箱:myzx@gpnu.edu.cn


附件:

1.相关学院《劳动理论》课程选派教师数量统计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劳动理论》授课教师申请登记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