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与技能竞赛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年创新创业与技能竞赛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分认定与置换对象
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学分认定和置换课程类别

相关课程已取得学分的不予置换。
三、申请要求和流程
(一)申请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本通知以及管理办法,确认申报条件及类别。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并向二级学院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与技能竞赛学分认定表》(附件2),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学分认定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认定表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
(三)学院对认定表和证明材料审查与认定后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与技能竞赛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认定表(附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版需审核人以及教学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教务处复审。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gssjk@gpnu.edu.cn)。
(三)相关单位复审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通知并安排学分置换事宜。
(四)2026年创新创业与技能竞赛学分认定工作截止报送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五)工作联系人:
1.创新创业类学分:王老师,联系电话:38765279。
2.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文化艺术类竞赛学分:闫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六)申请置换认定表以及汇总表格式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与技能竞赛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与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申请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创业与技能竞赛学分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