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习监管数据收集与上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
(一)采集对象:全体在校本科生2025-2026学年上学期(2025年9月1日—2026年2月28日)的实习情况。
(二)采集内容:2025-2026学年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填报数据字段较往年有新增,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请登录平台查阅)。
二、信息采集安排
(一)报送工作人员:各教学单位须安排一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实习信息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专员请加入QQ群:706741993。
(二)收集报送实习数据
1.整理实习数据。各学院工作人员需登录校内实习管理系统,对实习数据、实习培养方案(实习计划)进行核对(核对路径见附件2),核对完成后导出上报信息。
2.上报实习数据。各学院工作人员收到初始账号密码后,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s://sx.chsi.com.cn/(操作指南见附件3),将学院整理好的实习数据以及实习培养方案上传,可分多次上传,单次上报数据不得超过2万条。
(三)工作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数据填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在实习数据报送工作中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报送数据客观、真实、完整。
(二)报送数据应包括完整2026届毕业生实习数据,如有实习异动情况请学院填写《学院2026届毕业生实习异动情况汇总表》(附件4),学院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版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
(三)工作联系人:陈老师,电话:38817784,邮箱:gssjk@gpnu.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2.校内实习平台实习数据核对路径指引
3.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院系用户
4.学院2026届毕业生实习异动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