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校实习管理、提升实习质量、强化实习安全与保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习管理

(一)完善“三习”教学体系。各二级学院应以进阶式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主线,构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互为支撑的实习教学体系。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分阶段合理安排见习、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实习)以及研习等。严禁以学术讲座、志愿服务、简单劳务等替代专业实习。

(二)严格分散实习审批。各二级学院应以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根据专业特点,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毕业实习、就业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经各学院审批后开展分散实习。

(三)规范实习协议签订。严格按照实习条件要求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与满足实习条件的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确保学生实习质量与安全。各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强化实习单位管理。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实习单位资质,重点核查单位合规性、专业对口度、安全保障条件,实行合作单位动态评估,及时清退不合格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到与专业无关、高风险、高强度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岗位实习,从源头保障实习基础条件达标。

二、提升实习质量

(一)健全实习培养及考核评价方案。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实习质量要求,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岗位需求,与实习单位共同研讨,制定本专业实习工作方案并实施。健全实习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科学规范、贴合实际的专业实习质量标准,强化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将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与毕业审核关键环节,确保实习成效。

(二)配齐配强实习指导师资力量。严格落实校内专职教师、企业资深导师双导师制度,明确双导师职责分工,强化实习全程跟踪指导与常态化管理。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全面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单位、实习情况等信息。

(三)规范使用实习信息平台。依托校内实习平台,提供实习岗位供需对接、过程管理、信息采集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促进信息高效互通与资源优化配置。我校所有实习生信息必须采用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

三、创新实习模式

(一)深化产教融合。聚焦区域产业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各学院应深化校企、校校、校地、校所合作,高标准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实习基地以及高质量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基地。

(二)创新实习组织。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元宇宙等技术,建设虚拟仿真实习基地,推动实习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三)优化就业实习管理和指导。各学院拓展就业实习岗位,探索“实习—毕业—就业”贯通培养模式。

四、强化实习安全

(一)实现保险全覆盖。为全体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覆盖实习全过程及往返路途,费用按规定列支,严禁向学生另行收取,未参保学生不得实习。

(二)抓实安全教育培训。各二级学院应在实习前常态化开展实习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外出实习。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知情权、休息权、获得合理报酬等权益。

(三)排查实习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应定期摸排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整改措施,不得安排超时实习、顶岗加班等违规行为。

(四)健全应急值守机制。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实习应急值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实习期间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实习工作主体责任,聚焦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健全实习工作细则、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结合上级文件全面梳理排查实习工作薄弱环节,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全力推动我校实习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


附件:

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2.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