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校遴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专业素质过硬的优秀本科师范生,前往各地区的中小学(含中职)开展教育实习工作。现将实习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实习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实习时间自2026年9月起,至2026年12月末(或与实习学校约定)。

(二)出发时间在2026年8月底至9月初,具体日期另行安排。

二、教育培训

(一)各学院要在学生实习出发前,必须全面组织开展系统的实习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实习管理制度、实习三方协议解读、实习教学内容、实习表格填写要求、实习礼仪与安全等方面,重点提高学生对实习重要性的认知,强化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结束后,各学院需撰写实习前培训新闻稿,在学生实习出发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至邮箱gssjk@gpnu.edu.cn。

三、实习三方协议专项要求

(一)所有2023级实习学生要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二)统一使用学校官方模板,不得私自修改协议核心条款;如需增补内容,须添加附件,并按照学校用章流程申请盖章;

(三)各学院统筹负责协议签订、盖章、归档及备份全流程工作,妥善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实习的相关工作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广师大〔2024〕158号,附件2)的要求执行,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统筹实习管理,监督各实习环节,组织中期检查,管控实习教学质量;对接实习学校,协调处置实习相关问题。

(二)辅导员协同开展实习生日常、思政管理工作,处理学生纪律、心理健康相关问题。

(三)学院承担实习主体责任,落实三方协议签订、实习经费管理工作;安排校内指导教师与管理人员;统一为实习生购买实习保险,保障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四)实习指导教师须落实实习指导工作,依规完成实习督导、材料审核填报相关工作。

(五)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师德,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维护民族团结,不得参与宗教活动;严守考勤纪律,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实习材料,按期整理上交学院归档。

五、其他

(一)实习生要规范线下线上言谈举止。严禁发布、转发违背师德师风、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有损学校、实习单位的言论及视频。

(二)集中实习学生优先服从实习学校食宿安排,自行校外住宿人员,须报学院登记备案。

(三)学院应主动排查实习基地安全设施,实习条件等是否符合实习安全规范,确保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安全工作。

(四)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实习生出现安全事故、纠纷、突发疾病以及舆情问题,各学院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协同学校妥善处置。

六、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8817784,联系邮箱:gssjk@gpnu.edu.cn。


附件:

1.2026年秋季师范生赴各地中小学(含中职)开展支教实习学生名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