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我校本科生2026年秋季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毕业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外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本次检查以安全合规为底线,核查三方协议、实习保险、实习单位资质、学生在岗情况。师范专业实习重点核查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等实操质量;非师范专业实习侧重核查岗位能力适配度。实地检查实习进展、指导老师履职情况,摸排实习突出问题,核验实习效果。

(二)走访实习单位,与单位负责人、指导老师、实习生座谈,了解实习生的实习体会与收获,收集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评价及意见建议,改进实习计划与管理工作。

三、检查要求

(一)本次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教务部抽查为辅。学院自查须覆盖所有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的学生,核查相关实习资料,掌握分散实习学生动态,杜绝脱岗、空岗现象。教务部将抽查涉及专业认证的教育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基地及建成不满3年的基地,并将“双百活动”合作实习基地、教师教育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一并纳入重点抽查范围。

(二)各地区检查由对应学院牵头,教务部分管副部长带队统筹开展。各学院组建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检查小组。每组3—4人,成员包括学院相关领导、校内实习指导老师、教务员等。

(三)各学院落实实习指导老师职责,实行校内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双导师制”,明确教学指导与日常管理的职责分工。检查《教育实习指导老师手册》填写情况,填报校外实习指导老师汇总表(附件1)。

(四)已完成专业实习的学院,在实习生返校后组织实习工作检查会,落实整改任务。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填报中期检查材料,并针对实习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措施。请于2026年10月28日前,将校外实习指导老师汇总表、实习基地中期抽查情况表(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实践科邮箱。教务部将抽查部分学院的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4)。

(二)各学院做好实习检查新闻宣传工作(配图),每学院至少在校园网发布1篇实习中期检查新闻;至少报送3篇经主管副院长审批的中期检查新闻稿至教务部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8817784。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外实习指导老师聘书名单汇总表

2.学院2026年实习基地中期抽查情况表

3.学院本科校外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集中实习)

4.学院本科校外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分散实习)



教务部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