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广师大〔2022〕385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重大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办法》(广师大〔2022〕386号)有关规定,各单位教师在教学工作量系统填报了2025年度教学建设类与教学成果类工作量。经各单位初审、学校复审后形成《2025年度教学建设类与成果类工作量统计汇总表(公示版)》《2025年度教学建设类与教学成果类校级工作量明细表》和《2025年度重大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省级以上)明细表》(详见附件)。现对以上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11月7日。

二、公示要求

各单位或个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教务部相关科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无署名、无书面材料、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事项说明

1.附件2教学建设类与教学成果类(校级)“审核通过”的工作量为广义工作量,非最终核发“教学业绩金”的工作量。

2.附件3重大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学校政策发放奖励,其“审核通过”工作量将不再纳入“教学业绩金”核算范围。

3.部分业绩、成果原已由相关部门发放过奖励的,将不再进行重复奖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电话:38256437;

工作邮箱:jwcxjk@gpnu.edu.cn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2A室


附件:

1.2025年度教学建设类与成果类工作量统计汇总表(公示版)

2.2025年度教学建设类与教学成果类(校级)工作量明细表

3.2025年度重大教学成果及专项奖励(省级以上)明细表



教务部 研究生院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