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广师院〔2015〕161号),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同意,转入学院考核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学校公示无异议,现同意庄卓浩等89名同学从2016年9月转入新专业班级学习(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1、转专业学生于2016年9月2日持学生证到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报到注册(转专业学生可不更换学生证);
2、转入学院为转专业学生建立新的学籍卡,同时做好学籍变动登记,在学生证最后一栏“学籍变动记录”注明“2016年9月转入**学院**级**专业**班”,并到教务处盖章;
3、跨校区转专业学生于本学期末持本通知到转入学院所在校区学生公寓中心申请宿舍调整(不跨校区转专业的学生可不调整宿舍);有关部门相应于本学期末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住宿安排;
4、转专业、调整宿舍的学生,须按转入专业类别学费标准及调整后的宿舍住宿费标准缴交学费与住宿费。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