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6〕17号)有关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管理的通知》(广师教字[2010]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实验教学统计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方式。2015-2016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报送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实验中心登录“高校实验室项目及人员管理Web系统”(http://202.192.72.21/xmry/),在网上报送“实验名称”、“实验人员”、“实验项目”、“基本情况”(本年度的统计时间范围从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同时函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详见附件1)到设备处。相关附件,可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资料下载→实验室管理上下载。

 

(二)材料报送时间。网上报送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6日,函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期完成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各实验中心的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将作为下一年度新建实验室项目申报和实验中心评优的依据。

 

由于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考虑到本次信息统计与往年的统计要求、统计方法完全一致,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决定对本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不作集体培训,若有个别需要培训的工作人员,采用单独指导形式。请各实验中心安排1~2名具体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建议相对固定),并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于2016年9月15日前发至gssgk@gdin.edu.cn。

 

 

附件 1: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xls

    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部门及人员信息.doc

 

联系人: 扶干儒  姚美银

联系电话:38265410

电子邮箱:gssgk@gdin.edu.cn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