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为做好2017年度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工作,经研究决定做如下工作安排:

1、学生必须参加201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金额为182元。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通知每位学生生报到入学时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个人银行帐号缴纳足额费用以便由财务处统一扣缴(注:存入银行帐户款项最好为200元,财务处将于2016年10月10日进行划款操作)。我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个人缴费统一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代扣,没有扣缴成功的由二级学院组织统一交现金到学校财务处。如未成功缴费,中途不允许补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2、新生、复学、专升本学生的统计一并填入增员电子申请表(注:新生资料可以通过学生处或学籍管理系统取得,以免出错)。因病休学学生根据其本人意愿,如果需要继续医保待遇,可按续保处理;如果不需要医保待遇,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批量统计做入学生医保减员表。

3、由财务处提供银行扣缴名单,各二级学院根据银行扣缴名单按要求提供缴费确认表(新入学、复学、专升本学生必须办理等增员资料上传并生成个人医保编号后才可填入缴费确认表)、

4、新疆地区定向生(定向委培生)需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单独做缴费确认表由学生处盖章确认,以便核对。

5、以二级学院、研究生院为单位把增员电子申请表、缴费确认申请表(总表,包括银行划扣及现金支付名单的学生进行并表,不包括新疆定向委培生)、缴费确认申请表(现金缴费表,按缴费确认申请表格式制表,此表需另单独提供一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给财务处),缴费确认申请表(定向委培生,按缴费确认申请表格式制表),减员表纸质文件(盖章)交学生医保办(校本部医务室107)及电子文档发邮箱197766744@qq.com,由医保办审核后统一批量上传市医保局(注:缴费确认表可以等新生增员表上传后生成个人医保编号后再录入提交)。

增员表提交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

缴费确认表提交时间2016年11月5日前

6、有关未尽事项可咨询电话:38256707、38981492

 

附表:(见附件)

减员表

增员电子申请表

缴费确认申请表

 

 

门诊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