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广师党委201682号)的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有效地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结合单位职责和岗位变动情况,特别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入排查相关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1. 集中一定的时间开展单位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学习讨论,使相关责任人对各自的岗位风险和防控措施熟记于心,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2.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广师党委20137号)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能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通过个人查、科室查、单位内部复查等方式,查找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是否有遗漏,是否避重就轻,并进行修改完善;

3.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对排查出来的各个廉政风险点逐一分析,看查找的风险点是否全面,采取的防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讨论情况反馈给个人修改后确定,然后填写单位及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相关表格在纪委办、监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4.将修改过的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在单位内部公示。

三、各单位将相关材料包括组织学习讨论单位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情况、修改后的单位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登记表于10月25日前,纸质版(按照表中要求签字盖章)报送至办公楼509室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纪委办邮箱gsjwb@gpn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38265402。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委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