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广师院[2014]174号)有关规定,为促进学校档案工作全面发展,激励学校各单位更加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激发各兼职档案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学校档案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5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有归档工作任务的学校各立档单位。

(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或分管档案工作2年以上的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员或档案工作分管领导。

二、评选条件

(一)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工作计划,纳入了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中,纳入到相应的规章制度之中,为部门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有确定的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建立了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3.档案工作质量好。按时移交档案,做到立卷规范,归档材料齐全、完整。

4.主动与档案馆沟通、协调,完成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工作,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积极参加学校档案馆开展的活动,关心学校档案工作的开展,主动学习档案工作相关知识,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档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1.档案工作分管领导

(1)重视档案工作。在本单位认真宣传贯彻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档案工作纳入了本人的岗位职责之中。

(2)经常对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实施督促、检查,关心本单位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保证他们的工作条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加强与学校档案馆的联系,协同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归档齐全、完整、规范、及时。

2.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1)热爱档案工作,有较强的档案意识,工作责任心强。

2)及时收集本单位的档案材料,整理、立卷符合规范,归档及时完整,圆满完成本单位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的档案归档及移交任务。

(3)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积极参加学校及档案部门举办的档案工作会议和培训,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

三、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立档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检查评分一览表》(见附件3)认真做好自查评分。评分结果仅作参考,不作为本次评选活动的依据。

2.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立档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推荐1名人选(分管档案工作领导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经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学校档案馆。

3.档案馆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评定,报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的名额控制在全校归档单位总数的10%左右;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的名额控制在全校兼职档案员总数的15%左右。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61021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交档案馆。

联系人:周勇   联系电话:38256603 

地址:校本部办公楼503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部门档案工作检查评分一览表

 

 

                                            ○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