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毕业班研究生:
  为确保2017届毕业研究生顺利毕业就业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日程安排:
 
  
   内容  | 
   时间  | 
   组织或办理部门  | 
  
  
   文明离校教育  | 
   5月26—6月20日  | 
   各二级学院  | 
  
  
   办理户口迁移  | 
   具体参照保卫处5月25日校内通知《关于2017届毕业生户籍办理的通知》http://www.gpnu.edu.cn/info/1040/16435.htm  | 
   校本部保卫处  |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 
   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 
   组织部、 二级学院党委  |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 
   6月5日—6月9日  | 
   研究生工作部(处)、 计划生育办公室  | 
  
  
   档案回生源地学生上报接收部门信息;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 
   6月3日-6月9日  | 
   各二级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处)  | 
  
  
   缴纳拖欠培养学费、住宿费等  | 
   6月6日—13日(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列),具体参照《关于2017届毕业生缴交学费、住宿费的温馨提示》http://www.gpnu.edu.cn/info/1040/16239.htm  | 
   校本部财务处  | 
  
  
   | 提交论文电子版、纸质版 | 
   6月17日-23日    
     
     1.除赠送评阅人、答辩委员以及自用外,研究生须向硕士点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纸质版一式6份;2.论文电子版(内容要完整,从封面开始,至学位论文数据集、封底))需要提交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论文提交系统”(网址:http://202.192.77.250/lwtj/,或者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院主页-图书馆主页-读者服务-论文提交)    
      | 
   各二级学院、 校本部图书馆  | 
  
  
   归还图书及相关证件  | 
   6月19日—6月23日  | 
   校本部图书馆  | 
  
  
   二级学院移交需装入人事档案的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 
   6月20日前,人事档案与党员档案去向不一致建议自提后交给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 
   各二级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处)  | 
  
  
   毕业照拍摄  | 
   6月20日上午  | 
   各二级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处)  | 
  
  
   毕业研究生座谈会  | 
   6月20日下午  | 
   各二级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处)  |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6月22日  | 
   各相关单位  | 
  
  
   清点家具、归还钥匙、结算水电费等  | 
   以公寓中心安排和通知为准  | 
   校本部公寓中心  | 
  
  
   注销研究生证  | 
   6月19日—21日  | 
   研究生工作部(处)  | 
  
  
   领取报到证;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 
   6月23日下午。已签协议书及回生源地报到的研究生领取报到证;申请暂缓就业的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 
   研究生工作部(处)  |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提交就业协议书;2.提交人事档案、学位档案;3.上报毕业去向信息(所有毕业研究生)4.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 
   6月26日前  | 
   各二级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处)  | 
  
  
   离校  | 
   6月27日前  | 
   学生公寓中心 、各二级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处)  | 
  
 
  注:此表为总体计划,具体实施方法及时间以各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二、各研究生班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尊师爱校”感恩活动,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做到文明离校,为学弟学妹树立榜样。
  三、注意办理好如下相关手续
  1、下载《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通知书》以学院、班、宿舍为单位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2、还没交清相关费用的研究生尽快到财务处交费,未缴清费用(培养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暂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
  3、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统一办理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4、截至8月28日,仍未落实档案去向又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研究生,将统一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档案寄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或者人才市场。
  5、毕业生离校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到相关部门报到,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户籍转移手续。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