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校师生:
2017年2月4日,教育部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教育厅2017年3月24日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52号),要求高校根据《规定》制定或修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研究生处根据要求修订了《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校师生认真研读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于9月20日(周三)上午11点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及建议反馈至研究生处。书面意见请盖单位公章交至校本部行政楼617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358890068@qq.com。逾期无反馈作“无修改意见及建议”处理。
联系人:丁燕红
联系电话:020-38257203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研究生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