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7]15号),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管理的通知》(广师教字[2010]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实验教学统计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方式。2016-2017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报送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实验中心登录“高校实验室项目及人员管理Web系统”(http://202.192.72.21/xmry/),在网上报送“实验名称”、“实验人员”、“实验项目”、“基本情况”(本年度的统计时间范围从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同时函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详见附件1)纸质版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附件,可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资料下载→实验室管理下载。
(二)材料报送时间。网上报送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30日,函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2017年8月31日前实验室所在权属,认真组织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期完成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各实验中心的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将作为下一年度新建实验室项目申报和实验中心评优的依据。
由于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请各单位注意平时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每次统计的资料。考虑到本次信息统计与往年的统计要求、统计方法完全一致,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决定对本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不作集体培训,若有个别需要培训的工作人员,采用单独指导形式。请各实验中心安排1~2名具体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建议相对固定),并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于2017年9月17日前发至gssgk@gpnu.edu.cn。
附件: 1: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xls
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部门及人员信息.doc
联系人: 扶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38265410
电子邮箱:gssgk@gpnu.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