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教学实验室资源优化配置、平台共享,规范教学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采购申报论证工作,学校拟建立2018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精神,把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提高实验教学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以科学性、合理性、可扩展性及适度超前性的技术装备促进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以科学、有效的仪器设备管理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源共享,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二、建设原则
(一)适应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设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的要求,强化教学实验实训平台建设。
(二)适应学校学科调整的要求,积极推进专业群教学实验实训平台建设,促进实验室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
(三)以本科教学为主,兼顾学科、科研发展需要,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鼓励开放共享实验室及仪器设备。
(四)优先建设公共基础、公共服务、重点学科平台、新增新建专业、使用效率高和开放共享程度强的教学实验室。
(五)原则上优先保证教学实验室建设场地已落实的项目。
三、建设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特点,充分考虑现有教学实验室布局、仪器设备等情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二)各相关单位教学实验室项目库建设要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申报、科学论证。实验教学内容涉及安全风险的,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三)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教学实验室建设的轻重缓急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制定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各单位限额推荐的2018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不超过3项,并排序,超额申报暂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库只接受与本科教学实验实训相关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体育器材、科研类实验室不接受申报。
(五)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调研工作,须充分利用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实验资源,集约使用教学实验用房,避免重复建设。共享性较强的教学实验室,应设置在使用率高、师资和技术力量强的学科。
(六)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概要》(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2017版)》(附件2),确保填报数据的逻辑性、完整性、真实性,填写的教学任务必须与现有的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计划相符,不虚构实验教学计划。认真调研,尽量选用经济适用型设备,不夸大预算经费,不降低现有实验开出率,以便评审专家参考。
(七)各相关单位教学实验室项目库建设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八)教学实验室项目库建设是保证实验室建设规范性、科学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调研,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一)2017年12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概要》(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ssgk@gpnu.edu.cn,相关纸质版材料由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实验室管理科(校本部行政楼604室)。
(二)2018年1月中旬,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论证、筛选,确定项目库初步项目,并反馈修改、完善意见。
(三)2018年3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修改完善并重新报送申报材料。
(四)2018年4月15日前,学校再次组织相关专家论证,确定教学实验室项目库建设项目,立项并公示。
(五)原则上按照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开展工作,无充分理由,不得随意撤销和增加建设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扶老师
联系电话:38265410
地址:校本部办公楼604实验室管理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