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快我校“创新强校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经研究决定,对未用完的2017年“创新强校工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代码99146开头且资金还在国库)项目余额(已转回学校基本户的项目经费除外),财务处将于2017年11月22日全部收回,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资金的,请于11月22日前提供项目已签订采购合同或进入招投标程序等的书面佐证材料。资金一经收回,不再返还。

各部门11月22日前如需借款,部门负责人务必在借款单上承诺:承诺在2017年12月20日前办理冲账手续,如不冲账后果自负。如无承诺,财务处不予借款。

已转回学校基本户的项目经费609万元,“财务处”网页滚动栏10月10日已发通知,具体项目见通知附件。

联系人:邱光明 电话:38257961 邮箱:851927255@qq.com

财务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