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定于近期开展第一批“青年英才”培养对象的期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第一批“青年英才”培养对象进行期中考核
教学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5)填写《青年英才(教学)培养期中总结表》(附件1)和《青年英才(教学)期中考核情况简表》(附件3),科研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5)填写《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中总结表》(附件2)和《青年英才(科研)期中考核情况简表》(附件4)。
期中考核主要侧重师德表现和教学科研工作进展及其他业绩成果情况;师德表现良好,按培养合同内容正常开展教学工作为合格;若有师德不端、学术不端、没有按计划开展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存在违纪、违法等行为之一的为不合格。
二、考核方式
期中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完成。学校按照《培养办法》制定考核方案,学术委员会对期中培养对象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 个人填写总结报告。期中培养对象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单位汇总提交学校人事处。
(二) 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进行材料初审。
(三) 学校考核。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培养对象提交的材料,对培养对象期中有关情况进行考核。
(四) 评定考核结果。根据学术委员会考核意见,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期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做好第一批“青年英才”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请各单位组织培养对象认真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各单位于3月8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12),并将电子版的材料发送至gdinrsc@163.com。
联系人:王琴琴 李超虹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
1.青年英才(教学)培养期中总结表
2.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中总结表
3.青年英才(教学)期中考核情况简表
4.青年英才(科研)期中考核情况简表
5.第一批“青年英才”培养对象名单
人事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