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校自2012年进驻白云校区以来,办学空间迅速拓展,学科专业分布逐步优化,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为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进一步推进学校“更名大学”和“本科审核评估”有关工作,提升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水平,拟再次征集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备选项目库,根据建设需求的轻重缓急及建设经费情况支持入库项目实施建设。

各单位应结合我校“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新校区建设进度及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前期制定的《2011-2015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提出2015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需求,并将具体建设需求做细、做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实验室建设场地未落实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进驻白云校区的单位除外)。

2.实验室建设项目必须在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包括支付环节)。

3.只接受与本科实验教学相关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纯软件类、体育器材、科研类实验室不接受申报。

4.各单位限额推荐的实验室建设项目1项,超额申报暂不予受理。

5.实验教学内容涉及安全风险的,必须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

6.基础实验室、新专业实验室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先,优先保证实验教学基础条件的建设。

7.请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调研工作,充分利用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实验资源,集约使用实验用房,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共享性较强的实验室,应设置在使用率高、师资和技术力量强的学科。请工业中心、网络中心积极协同各二级学院申报(或联合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

8. 请各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确保填报数据的逻辑性、完整性、真实性,填写的教学任务必须与现有的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计划相符,不虚构实验教学计划。认真调研,尽量选用经济适用型设备,不夸大预算经费,不降低现有实验开出率,以便评审专家参考。资料审核与方案论证时发现数据填写错误的项目评审会受到影响;历年来实验室管理规范、已立项项目建设好、实验室信息统计任务完成好的单位适当倾斜。

二、申报材料要求

1.2015年4月23日下午4:30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概要(见附件1)制成EXCEL( OFFICE 2003版本 )文件1个。

2.2015年4月30日下午4:30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三、材料报送事项

提交的相关纸质版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地址:校本部办公楼604 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电话:38265410

联系人:扶老师、杨老师

电子邮箱:gssgk@gdin.edu.cn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