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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温馨提示
各二级学院及全体毕业生:
为保证2015届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现就毕业证书发放事宜提示如下:
一、2015年6月12日前已缴清学杂费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可在6月25日领取毕业证书。
二、根据2014年12月31日我院财务处、教务处联合下发的《关于近期追缴学生欠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凡至6月12日仍未缴清学杂费的毕业生,因2014-2015学年所修课程考试成绩不予承认,毕业资格审核无法通过,将只能持结业证离校。
三、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籍管理细则》(广师院〔2011〕188号)规定,持结业证离校学生,如在离校后的一学年内缴清欠费或申请重修考核,补足学分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可换发毕业证(注:不补授学位)。毕业时间按换发证时间填写。
四、教务处办理换发毕业证的时间:1月上旬或7月上旬。
教务处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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