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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届毕业生医保减员手续的通知
根据市医保局规定,毕业生需在医保年度末办理减员手续。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统计毕业生名单(包含暂缓就业的学生),进行汇总后填写《城镇居民减员变动表》(注:凡是毕业班的学生资料均需填写进去,数字输入以文本格式填表以防乱码)。电子版(文件名应为XX学院2015届减员变动表)发送至邮箱:197766744@qq.com并电话告知。纸制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医保办(校本部门诊部107室)。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咨询联系电话:020-38256707
城镇居民减员报盘格式文件.xls
门诊部
二0一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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