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申报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规定,以及我校近期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等部门分别召开的有关加快省财政性资金支付进度会议的精神要求,凡我校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尤其是使用2015年10月30日前要完成支付工作的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非实验室建设项目),需要采购仪器设备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5年06月20日前将采购计划填写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设备采购申请表》上,然后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如科研处、教务处或研究生),请各有关职能部门汇总后送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便上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由于省集中采购的特殊性,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的品牌、型号、单价只作参考,最终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的品牌、型号由政府招标决定,手提电脑的最高预算为8000元。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