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预算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
资金使用进度作为上级部门对学校财务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学校的影响十分重大。这是关系到每位教职工、关系到学校发展的大事。财政厅、教育厅每月对高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公用经费(包含校内安排的年度预算经费)和项目经费(包括财政专项经费、纵向课题经费、校内专项经费,不含横向课题经费)。根据财厅要求,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按序时进度(当前月份/12)使用资金(不含横向课题经费),即6月份各项资金使用进度应达到全年拨款数的50%,10月底是考核的总时点,以此为依据确定年度生均提标经费的分配数。届时,资金使用进度高于全省高校平均进度的有奖,低于平均进度的受罚。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金支付,将会直接影响我校生均提标经费拨款,影响后续年度创新强校资金的分配以及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院各种项目申报。
至2015年5月30日,我院总体预算执行进度为28.10%,低于序时进度41.67%的13.57%,形势非常严峻。
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序时进度抓紧时间推进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不含横向课题经费)的使用,尽早办理报销业务(财务处暑假前报销业务办理到2015年7月17日,18日因假日不能提取现金而无法报销);
新《预算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资金分配部门收回重新分配。纵向经费、校内专项经费据此执行,凡是2015年前的项目,请务必于2015年12月20日前用完,届时未用完的纵向经费,省财政厅将收回全省统筹使用,不再结转;校内专项经费,学校收回重新安排。
该笔资金经省财厅批准结转后,财务处会尽快启用项目并通知项目负责人,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5年10月31日前用完项目资金,逾期未用完的资金财厅将收回并不再结转;
2、创新强校专项资金2014年(2361万元)及2015年(2281.61万元)。分别以项目代码99131和99135开头,请尽量于2015年10月31日前使用完毕。如确实无法支付的,请相关单位于2015年6月19日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在财务处网页“最新公告”和“表格下载”下载)将2015年暂时未能使用的经费交由学校统筹安排(包括项目、代码、提交额度),经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后,申请书交创大办和财务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
创新强校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开支:人才引进与培养经费、业务费(指为完成“创新强校工程”建设任务而必须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租赁费、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国际交流合作费等业务支出)、设备购置费、维修维护费。
请各位老师登录“财务处网页”右下侧“经费查询”查询自己的项目(用户名:18位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
1、因工作重要,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通知项目负责人。
2、横向课题经费:项目代码前5位17405(2014年度横向课题)、17406(2013及以前年度横向课题)、17417(2015年度横向课题)的项目不受以上条款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