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备财务处处长助理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机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财务处范围内配备财务处处长助理1名。

一、具体岗位要求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经济、财务管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财务处现任正科级干部。

3.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1960年6月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5年6月后出生)。

4.熟悉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及其相关政策与法规等业务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待人诚实,品德优良,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文字写作能力,熟悉信息化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开拓创新能力。

二、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且有意向到该岗位任职的人员填写《配备财务处处长助理报名表》,并附上有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于7月3日下午下班前交党委组织部606室。

三、任职人选产生方法

1.组织部按照任职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党委书记会酝酿考察人选,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3.在财务处内进行考察,充分征求相关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意见。

4.在考察的基础上,经书记会议讨论,结合工作需要,同时充分考虑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提名拟任职人选。

5.党委常委会票决确定任职人选。

四、工作纪律和监督

加强干部配备工作全程监督,严禁在配备过程中搞拉票(发短信、打电话、请吃)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提名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党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