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大防疫办〔2020〕16

各单位:

当前,广州市进入低风险区域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广大师生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境外入粤人员进入校园工作指引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控校内住户境外入穗工作

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自3月21日零时起,对所有从境外(不含港澳台)返穗的校内住户进行严格管理,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的通告(第7号)》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凡2020年3月8日零时后,从境外(不含港澳台)经广州口岸入境,以及经港澳台地区和市外口岸入境来穗且来穗前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人员,无论外国公民还是中国公民,一律立即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社区负责提供健康监测服务。尚未隔离的一律纳入居家或集中隔离。

(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期从被隔离观察人员入境我市之日起计算,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

(三)以上入境人员须在3月23日前主动向所在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人员申报健康情况,或与所在区定点医疗机构联系(名单附后),或向广州市公共卫生热线电话12320、960169咨询。凡入境后尚未做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均要进行免费咽拭子采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四)请以上入境人员配合做好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对隐瞒或逃避隔离观察,拒不配合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不主动申请咽拭子采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或拒不接受检测的,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予以失信惩戒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学校校内住户配合做好以上各项工作和口岸筛查、专车接送、社区健康管理等工作。

二、校内住户入境人员列入校园管理对象

校内住户入境人员列入校园管理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1.校内住户包括:校区产权房非广师大教职工业主及其直系亲属、租户及其直系亲属、教职工直系亲属、住家家政人员等我校教工以及学校校园住户(含租房住户)、校内住宿学生(含国际学生);

2.从外国经广东口岸入境的;

3.从港澳台地区经广东口岸入境且入境前14天内有外国旅居史的;

4.从省外口岸入境来粤且来粤前14天内有外国旅居史的。

其中,对持港澳通行证、回乡证等从港澳地区往返内地的人员,入境前14天内没有外国旅居史的,不纳入管理对象。

三、校内住户入境人员进校管理措施

1.抵穗前主动向属地居委会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见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境外入穗人员信息登记表》);

2.抵穗当日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口岸筛查、核酸检测、专车接送、社区健康管理等工作;

3.自抵穗之日起,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符合校内居家隔离的,需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4.自抵穗之日起,主动填报穗康码;

5.自抵穗之日起14天内不得进入校园;

6.门卫对境外人员的解除隔离通知书、穗康码、行程查询、体温、证件和口罩佩戴等信息进行查验无误,并做好信息登记报请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属地居委会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疫情防控涉及全校师生及家属区业主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全体教职工和家属区业主高度重视。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反映。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境外入穗人员信息登记表

      2.重点疫区在穗居家隔离人员房东、亲友承诺书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