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工〔2020〕3号
各分工会:
为提升教职工幸福指数,助力脱贫攻坚,根据《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5个部门共同发出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等文件精神,学校拟从扶贫点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海埕村集体购买农产品作为教职工清明节慰问品,该批慰问品将于清明节前发放给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职教职工会员
二、购买物品
番薯1箱(20斤)
三、发放方式
根据教职工指定的收货地址邮寄至收货人(本次慰问品邮寄范围仅限广州市,教职工本人如无法接收的,请委托他人代收)。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分工会做好收货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并于2020年3月11日(周三)前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
2、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分工会将经教职工签名的实物签领表(见附件2)交至工会,以备报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60828613
中国教育工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