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创新强校工程”自评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今收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拟安排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考核工作的通知”。经研究,我院2015年上半年“创新强校工程”自评考核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各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2015年上半年,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二、自评考核指标及负责单位

考核指标体系由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能力、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六个指标组成,我院相应进行自评考核的分工如下表:

序号

考核指标

提交材料

负责单位

1

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

①自评报告

②自评打分表

③数据和佐证材料

科研处

2

学科专业建设

同上

研究生处、教务处

3

师资队伍建设

同上

人事处

4

人才培养

同上

教务处、研究生处

5

科学研究能力

同上

科研处

6

综合管理绩效评价

同上

财务处

创大办负责自评考核文本的统稿及材料上报工作。

三、新增项目(单位)工作任务

2014年“创新强校工程”新增项目(单位)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处、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政法学院、汽车学院、工业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

2015年“创新强校工程”新增项目(单位)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文学院、民族学院、图书馆、工业中心。

新增项目(单位)须提交2015年上半年项目进展报告。对本项目(单位)2015年上半年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要突出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成果。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领会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紧密协同合作,客观、真实、科学地填写自评打分表,如实提供佐证材料,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及项目进展报告。

(二)新增项目(单位)须于7月27日前将项目进展报告电子版发至创大办邮箱cdb@gdin.edu.cn

联系人:万鑫 张筠 电话:020-38256005

创大办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