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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违规招生转学、培训、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行为。请各有关单位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pdf
学院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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