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闻摄影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印发执行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广师大党委〔2020〕71号)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五)点规定,各单位主办的会议或活动,由各单位自行做好录音、摄影等新闻信息采写工作。有较大新闻价值和保存价值需协助摄影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

联系人:王老师、尹老师,联系电话:38256608。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商请党委宣传部协助做好活动摄影工作的函》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