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广师大党委〔2019〕78号)实行以来,各单位公文办理工作和督查督办工作总体进展良好,但是公文流转办理过程中,依然存在公文办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办结不按时、部门之间对公文处理协调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公文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各个环节有序畅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公文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OA公文办理要求

1.明确办理时限。OA系统公文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批转至各单位时,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收文阅处,做到“当日事当日毕”。凡OA系统公文内容中明确提出时限要求的,牵头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非本单位牵头的事项,应予以积极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对公文中未明确提出办结时限要求的,各单位也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尽快予以办理。

2.严格办结要求。各单位办理文件时,应在OA系统“传阅签名”栏签署“已办”“已阅”或其他办结意见。牵头承办单位务必在办结时限节点前,在OA系统“牵头单位办结回复意见”栏签署最后的办结意见。

3.加强沟通协调。公文中承办事项涉及多个单位业务的,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负责人批转拟定牵头校领导、牵头承办单位和其他协办单位。相关校领导同意拟办意见后,牵头承办单位应当主动与相关校领导、协办单位协商办理,并在办结时限前完成工作事项。

4.全面清理未办结事项。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及时阅文并提交办结意见,以便学校机要保密室定期收回公文归档。请各单位将自OA系统启用以来至2020年7月1日前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办理的文件予以全部阅文办结。

二、进一步严格OA公文督查督办程序

1.签收与登记。党委办公室机要科负责公文的签收与登记工作。

2.批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按工作性质分别负责公文的批转工作,提出拟办意见,呈报相关校领导和责任单位阅处。

3.批示。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负责文件的批示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

4.分发。党委办公室机要科及时将校领导批示分发给相关责任单位。

5.承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阅公文并提出承办意见。

6.办结。牵头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公文的时效要求办结,并提交办结情况回复意见。

7.归档。党委办公室机要科负责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

8.督查督办。公文一般依托OA开展督查督办工作,重大专项或有特殊要求的,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三、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问责

1.请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高度重视公文呈批流转和阅处工作,根据职责范围,精心组织,抓紧抓实公文交办事项处理,不断提高公文办结效率和质量。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公文密级规定,安全、规范办文。秘密级及以上文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阅文办理。涉及“不予公开”的文件,参照保密文件管理,非假期一律走纸质阅文方式,仅允许假期在学校内网OA系统处理,不能网上转发,不能通过微信、QQ、私人邮箱等公共通讯工具处理等,确保公文安全有序处理。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的时效性、程序性。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压实责任,按规定阅文处理。办理过程中如有困难问题,请及时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协办单位沟通。学校将加大阅文处理成效的督查督办力度,如因牵头承办单位落实责任不到位、阅处办结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学校相关工作受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